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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长吴政隆对《江苏年鉴(2018)》荣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特等年鉴作出批示
时间:2019-11-29  来源:

11月15日,江苏省省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吴政隆在省地方志办公室报送的关于《江苏年鉴(2018)》荣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特等年鉴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好。再接再厉。”11月19日,江苏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樊金龙作出批示:“继续努力,地方志各项工作都要以此为目标。”

江苏省政府领导对《江苏年鉴》的批示,既是对全省年鉴编纂工作的充分肯定,又对全省年鉴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地方志系统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年度特点,年鉴质量稳步提升,编纂的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增强,在全国年鉴界树立了江苏年鉴的品牌形象。2016年以来,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学会开展的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质量评比中,《江苏年鉴》《南京年鉴》《扬州年鉴》《淮安年鉴》《连云港年鉴》等5部省、设区市级年鉴和《海安年鉴》等6部县(市、区)级年鉴获特等奖,《常州年鉴》《盐城年鉴》《武进年鉴》《张家港年鉴》等13部年鉴获一等奖,其中《南京年鉴(2017)》《海安年鉴(2017)》《扬州年鉴(2018)》获“中国精品年鉴”称号,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年鉴全覆盖目标在全国率先实现。

全省地方志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推动全省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积极探索新时代年鉴编纂的有效路径,不断创新年鉴编纂理念、编纂内容、编纂方式,努力推出理念精进、架构精良、内容精当、编辑精细、手法精湛、设计精美的精品力作,构建年鉴编纂的典型样本,引领年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要确保完成省政府年鉴工作考核任务。按照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方案》(苏政发〔2019〕9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时间观念和质量意识,倒排工作计划,加快编纂进度,确保2019卷省、市、县(市、区)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在年底前全部公开出版。三要加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年鉴编纂要在忠实履行立言纪事职能和传承存史、资政功能的同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牢牢抓住智能化发展的机遇,顺应媒介融合和信息共享趋势,不断开发和推出喜闻乐见、适销对路的鲜活产品,构建年鉴编纂的崭新格局,为讲好江苏故事、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