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鉴之窗
年鉴为修志服务略论
时间:2015-03-24  来源:

年鉴为修志服务略论

周永达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不同之处从字面上看,年鉴只记载现状,具有年度性,方志不仅记载现状,还要记述历史,具有地方史的性质。《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20年一修,使其具有了时代性。方志在中国存在已有2000, 已然自成一体, 成为独立于历史、地理之外的又一门学科——方志学。在中国只有100多年历史的年鉴, 与之相比, 应该算是个孩童,灵活度较大。志书只用记叙体裁,述而不论,年鉴的专文部分属议论,条目可用说明文,可以将活着的知名人士作为新闻人物立传介绍,还可以适当刊登营业性广告。随着不断的创新,年鉴越来越接近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一些年鉴糅合进了一些实用资料、便民信息,读者群不在局限于领导层、研究人员、文字工作者,而在不断扩大。尽管有这么多不同之处,但两者共同之处却是明显和根本的,两者都是资料性文献,都有“资政、教化、存史”功能;而从编纂过程看,都是横排门类,众手成书,语言文字都采用记述体,文风朴实、严谨。由于具备了这些核心的共同点,使年鉴为修志服务成为必然。原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郦家驹认为:年鉴逐年出版,连续不断,就可为下一轮修志提供经过整理十分可贵的资料,事实也就是在为下一轮修志作准备。

那么年鉴应当如何为修志服务呢?修志时,收集资料并汇编资料长编是必要步骤。试想如果我们把历年年鉴内容分门别类的汇编起来,是不是一种不全面的资料长编呢?虽然这种资料汇编与修志资料要求相差甚远,但却可以作为部门单位提供的志稿材料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为了更好发挥补充材料的作用,服务于修志,年鉴要从体例、内容、篇、章、条目设置等方面与方志衔接。在体例上,年鉴应该学习方志编修传统,横编竖排,纵述事实。在条目的设置、内容的选择上,要做好资料的积累准备工作。年鉴的记载要和志书一样,秉笔直书,不仅要记述经验,也要记述教训,为修志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年鉴的编纂要同修志一样,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也就是说,每年的年鉴要尽量把社会方方面面的内容涵盖其中,有些虽无法详尽记载,但要涉及重点;历年年鉴的篇、章、条目要有一定的继承性,不能因为创新而断了主线。换句话说,年鉴应保持全面与系统性。

全面不等于无所不包,而是指及时发现并补充遗漏的信息资料,使年鉴尽量涵盖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层面。年鉴自创办时起,稿件就有各级政府和单位提供,这保证了年鉴的顺利组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生事物和业态,特别是服务行业,也有一些行业脱离了原来的主管单位。这些事物与行业信息资料便无人提供,因而在年鉴上就没有得到反映。还有些资料虽然提供了,但因为纂稿人自身原因或者信息收集困难,内容很少、信息不全。现在有年鉴同仁提出为年鉴“瘦身”,笔者表示同意。但首先要搞清楚哪里的“肉”多了。我们要减的是空话套话,要提炼语言,却不能因为收集困难或者看起来无足轻重而放弃那些新生事物以及缺少主管单位的业态信息资料。

我们在二轮修志时,发现这个问题比较严重。比如,通过对淮安市服务行业的初步摸底调查,目前淮安市已出现涉及住房、生活、配饰、旅游、保健、餐饮、广告、花卉、文秘、丧喜事、家政家教、急事特事、电子通讯、文化休闲服务业等13个系列106个服务业态。如,对美容理发业调查发现,淮安市第一家综合性理发社白玫瑰理发社创办于198011月的淮海北路上;全市理发业已从1978年前不到200家发展到目前的5867家;该项服务营业时间从8小时发展到零点服务;服务的项目由最初的2项演变到33项。再如近年来农村出现的“帮办”行业,全市已达9000多户,基本村村都有,非常受人欢迎。这些事物、业态的出现与发展正是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的缩影,且数量庞大,影响着人民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二轮修志中没有不记载的理由。但这些业态的资料多数无处可查,而由于以往年鉴也没有相关信息或者记载得一鳞半爪,所以现在要对这些业态展开社会调查,其难度可想而知。

系统性并不是要求每年年鉴内容不变,而是指该部门单位的基本业务情况每年都应得到反映。如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年鉴稿件中,必须要有其负责的当年主要业务的材料与数据:劳动就业与再就业、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职业技能开发、劳动争议仲裁以及各类保险管理等。年鉴编纂要求创新,要体现年度特色、地方特色。笔者深以为然,只是创新要有度,不能随意变更篇、章、条目,更不能为了体现特色,增加特色内容而删除一些常规性的条目,导致年鉴内容的断线。只有在保留常规业务信息的基础上,增加该年度有特色、有影响的信息,才能兼顾年鉴的特色与系统。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在二轮修志的过程中,体会深刻。一些部门提供的志稿资料,由于各种原因,残缺不全,本寄希望从年鉴中得到补充,可是年鉴中的内容却又时有时无,令人痛心。如,淮安市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由于搬迁,部分资料遗失,提供的志稿材料中,“劳动关系”一章没有相关数据。无奈之下,向年鉴寻求帮助,可是年鉴上的记载也是断断续续,颇为遗憾。

如何才能使年鉴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呢?笔者觉得,扩大组稿渠道、增加信息来源是唯一途径。目前年鉴资料来源仍主要依赖于部门单位的供稿,这种渠道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应该是年鉴资料主要来源。但正如前面所讲,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变革,部门职责、行业业态在不断变化。仅仅依靠这种传统的方式,显然适应不了形势的发展变化。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组稿方法。新闻媒体的报道题材虽然与年鉴不同,却也可以加以应用,特别是对某件热点事件的连续报道,可以重新编辑加工,为我所用。事件经过很长时间沉淀,记载在年鉴上,记述会更加客观公正。与此类似的是,还要留心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作为单位来稿的补充。向一些没有设定供稿人却又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店铺、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发出组稿邀请,请他们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这些材料可能不完全准确,但经过鉴别整理,也是可以用的。还可以聘请一批文字水平高的热心人士做特邀撰稿人,扩大信息来源。对于一些无处着手的信息,也可以自行开展调查访问,获得的材料经筛选后加以刊用。有的年鉴编辑部门为此还申请了记者证,的确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总之,年鉴编辑者不能坐等材料,要想方设法收集材料。为了提高年鉴来稿质量,更符合编辑要求,要加强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提高各撰稿单位领导和撰稿人的认识,必须要对年鉴供稿人进行培训或指导。年鉴材料要具备全面系统性,年鉴编辑者也应把好这一关,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重新补充。

另外还要说一下的是,通过年鉴编修的锻炼,为二轮修志提供了人才保证。参加过首轮修志的工作人员,大多已经退休,各修志单位熟悉修志工作的人不多。修志与其他文字工作又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专业人士。由于年鉴和方志在文字、编排方面有着诸多共同之处,因而参加过多年年鉴编纂的工作人员很容易进入编修地方志的角色。
  
当然,修志时,对于年鉴材料也不能一概“拿来主义”,眉毛胡子一把抓,对获得的材料要加以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鉴于以上的组稿渠道,年鉴材料很多并非第一手资料,而志书应当努力寻找第一手材料,才能使之更加权威、真实。由于年鉴的年度性,与志书要求相比,一些材料时间的积淀还不够,志书要全面表现一个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也需要做细心的辨别。
  

参考文献:

[1] 陆剑芬年鉴为修志服务略议》,载《内蒙古史志》2006年第5期。

[2] 陈波:《站在志书的高度编年鉴》,载《年鉴信息与研究》2008年第6期。

[3]汪丽菁:《年鉴要为地方志编纂积累有用的资料》,载《年鉴信息与研究》2008年第6期。

[4]詹跃华:《年鉴应为修志提供可用资料》,载《新疆地方志》2010年第2期。

[5]黄长银:《编好年鉴为修志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载《年鉴信息与研究》2007年第1期。